湘建协[2011]第002号
各中央驻湘、省管建筑业企业:
按照省住建厅《2010年及2011年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》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呈报要求
各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应认真熟悉报表制度,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建筑行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准确填写上报。2010年新批建筑业企业应完善和配备专、兼职统计人员,做好统计软件领购工作,熟练掌握软件操作及相关文件要求,确保报表的准确性、及时性。
二、报表填报范围和上报日期
年 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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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表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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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报截止
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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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年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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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》(C102表)
《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》(C103表)
《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完成情况》(C104表)
《信息化情况主要指标》(湘建C606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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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3月1日前上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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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定期报表(含2011年四季度报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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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》(C202表)
《建筑业企业主要财务状况》(C203表)
《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完成情况》(C204表)
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劳动情况(湘建I202-1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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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季后15日前上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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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报表上报方式
采用网络上报和书面上报相结合的方式。企业在网络报送报表的同时,应同时打印纸质报表,经企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按时报送至我会,未报企业按缺报处理。
各建筑业企业要切实加强建筑业统计工作,支持统计人员不定期进行培训和继续教育,提高业务素质。对全年累计二次缺报或缺报年报的企业,我会将报省住建厅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一次。各企业在上报2010年年报时,请将《各建筑业企业统计工作责任人员名单》(见附件)一并上报我会。
报送地址:长沙市蔡锷南路139号鸿盛大厦B座1904室(湖南省人民医院西南角)
联系电话:0731-84425101 统计群(QQ):38186408
湖南省建筑业协会
二O一一年一月七日